发布时间: 2021.10.21 浏览:1169
东莞市公安局企石分局指挥中心警务综合平台升级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市民服务中心)41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441900013-2021-00543
项目编号:441900013-2021-00543
项目名称:东莞市公安局企石分局指挥中心警务综合平台升级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202,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东莞市公安局企石分局指挥中心警务综合平台升级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202,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基础软件开发服务 | 东莞市公安局企石分局指挥中心警务综合平台升级建设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202,000.00 | 3,991,9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实际情况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东莞市公安局企石分局指挥中心警务综合平台升级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9 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东莞市公安局企石分局指挥中心警务综合平台升级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时间:2021年10月21日至2021年10月28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市民服务中心)41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150元
2021年11月11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市民服务中心)411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项目开标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市民服务中心)411室
投标人在领购招标文件时建议提供如下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主体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参加投标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名 称:东莞市公安局企石分局
地 址:东莞市企石镇
联系方式:0769-23087222
名 称:广东政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市民服务中心)411室
联系方式:0769-22881803
项目联系人:杨俊平
电 话:0769-22881803
广东政通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1日
东莞市公安局企石分局指挥中心警务综合平台升级建设项目(挂网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