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联系我们

  • 电话:0769-22881803

  • 邮箱:1402289247@qq.com

  •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东莞市民服务中心)410、411室

东莞市横沥医院第二批新冠肺炎救治相关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2.22     浏览:1240

项目概况

东莞市横沥医院第二批新冠肺炎救治相关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市民服务中心)41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ZT2023104A

项目名称:东莞市横沥医院第二批新冠肺炎救治相关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12.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12.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包组内容

数量

预算

1

东莞市横沥医院第二批新冠肺炎救治相关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1项

5,128,000.00

 

备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东莞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的通知(东财〔2020〕15号),本项目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参照公开招标的方式实施紧急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书面承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相关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相关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相关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声明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需提供(或承诺中标后提供)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②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从事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供应商,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供应商,需提供(或承诺中标后提供)有效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22日  至 2023年03月0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市民服务中心)411室

方式:现场领购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市民服务中心)41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在领购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主体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参加投标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横沥医院

地址:东莞市横沥镇

联系方式:黄先生,0769-833718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政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市民服务中心)411室

联系方式:杨先生,0769-228818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  0769-22881803

东莞市横沥医院第二批新冠肺炎救治相关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挂网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