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3.02.22 浏览:1240
项目概况
东莞市横沥医院第二批新冠肺炎救治相关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市民服务中心)41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ZT2023104A
项目名称:东莞市横沥医院第二批新冠肺炎救治相关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12.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12.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包组内容 |
数量 |
预算 |
1 |
东莞市横沥医院第二批新冠肺炎救治相关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1项 |
5,128,000.00元 |
备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东莞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的通知(东财〔2020〕15号),本项目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参照公开招标的方式实施紧急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书面承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相关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相关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相关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声明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需提供(或承诺中标后提供)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②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从事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供应商,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供应商,需提供(或承诺中标后提供)有效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22日 至 2023年03月0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市民服务中心)411室
方式:现场领购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市民服务中心)41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在领购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主体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参加投标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横沥医院
地址:东莞市横沥镇
联系方式:黄先生,0769-833718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政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市民服务中心)411室
联系方式:杨先生,0769-228818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 0769-22881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