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2.09.19 浏览:1124
合同包1(大朗西站TID项目用地渣土整治服务):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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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博硕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路大学创新城D2栋2楼209 | 3,874,000.00元 |
合同包1(大朗西站TID项目用地渣土整治服务):
服务类(东莞市博硕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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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服务 | 大朗西站TID项目用地渣土整治服务 | 项目整治范围内 | 1.供应商须具有处理相关有机 物质的技术及工艺且符合环保 标准要求,确保本项目渣土达 到土壤安全使用标准的要求。 2.供应商应制定整治计划、设 备配置方案,人员配置方案, 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应急处 理措施和方案等。 3.供应商必须提供详细的处置 实施方案。 4.在服务期内运输车辆应符合 相关道路运输要求,并采取密 封、防水、防渗漏和防遗撒的 措施,且在运输过程中不得对 场内其他区域造成二次污染。 5.成交供应商应设项目负责 人,负责项目的协调管理工作并及时和采购人汇报。 6.成交供应商负责渣土处置过 程中的安全生产责任和符合环 境保护要求。 7.成交供应商有责任及时报告 和自行处理在渣土整治过程中 所发生的事件。 8.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的 违法违规操作特别是偷倒、乱 倒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9.成交供应商须详细记录渣土 处置等施工过程。 10.验收由采购人、成交供应商 及相关人员依照国家有关标 准、合同及有关附件要求进行。 11.成交供应商必须积极响应 并接受镇级及以上领导和主管 部门的监督检查,若受到镇级 及以上领导和主管部门的批 评,经调查认定情况属实的, 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造成恶 劣影响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 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必须随 时、随地接受广大市民的监督, 若受到市民的投诉,经调查认 定情况属实的,视情节轻重予 以罚款;造成恶劣影响的,采 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12.成交供应商无故停止工作, 采购人有权按损失程度扣减相 关费用,并处以成交供应商合 同总额 3%的违约金。 | 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 整治完毕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 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 整治完毕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 3,874,000.00 |
李春辉、曹丽、陈炯秋(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中标(成交)服务费根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及相关规定向中标(成交)单位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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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大朗西站TID项目用地渣土整治服务 | 3.7992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经磋商,磋商小组一致推荐东莞市博硕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第一成交候选人。
名 称:东莞市大朗镇规划管理所
地 址:东莞市大朗镇金丽路62号
联系方式:0769-82816281
名 称:广东政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市民服务中心)411室
联系方式:0769-22881803
项目联系人:杨俊平
电 话:0769-22881803
广东政通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19日
合同包1:报价明细附件(东莞市博硕环境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