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1.12.20 浏览:1643
原公告的采购计划编号:441900012-2021-0033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41900012-2021-0033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1年石排镇道路路灯和绿化景观灯光品质提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1月30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12-22 09:30:00,更正为:2022-01-05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1-12-22 09:30:00,更正为:2022-01-05 09:30:00。
1、原招标文件P38页“第一章 商务需求书”中:
2 |
升级改造期限 |
签订合同后120天内完成所有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
3 |
付款方式 |
1、项目主要设备进场后, 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至合同金额的50%; 2、项目主要材料进场施工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 3、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5%; 4、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在一年期满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注:付款时间为甲方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政府支付部门审查时间 |
更正为:
2 |
升级改造期限 |
签订合同后180天内完成所有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
3 |
付款方式 |
1、中标人全部开挖设备以及人员进场后,并完成整体项目基础路面开挖的60%后,采购人在10天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30%; 2、中标人完成项目整体基础路面开挖的80%以及项目所有路灯安装的60%后,采购人在10天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30%; 3、中标人完成整体项目后,采购人在10天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20%; 4、整体项目验收合格并完成结算后,采购人在10天内向中标人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 5、剩余结算总价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在一年质保期满后,采购人在10天内向中标人一次性无息付清。 注:付款时间为甲方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政府支付部门审查时间。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1年12月20日
无
名 称: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石排分局
地 址:东莞市石排镇
联系方式:0769-86555011
名 称:广东政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市民服务中心)411室
联系方式:0769-22881803
项目联系人:杨俊平
电 话:0769-22881803
广东政通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