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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石排镇道路路灯和绿化景观灯光品质提升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2021.12.20     浏览:139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计划编号:441900012-2021-0033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41900012-2021-0033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1年石排镇道路路灯和绿化景观灯光品质提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1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更正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12-22 09:30:00,更正为:2022-01-05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1-12-22 09:30:00,更正为:2022-01-05 09:30:00。

1、原招标文件P38页“第一章 商务需求书”中:

2

升级改造期限

签订合同后120天内完成所有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3

付款方式

1、项目主要设备进场后, 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至合同金额的50%;

2、项目主要材料进场施工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

3、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5%;

4、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在一年期满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注:付款时间为甲方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政府支付部门审查时间

更正为:

2

升级改造期限

签订合同后180天内完成所有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3

付款方式

1、中标人全部开挖设备以及人员进场后,并完成整体项目基础路面开挖的60%后,采购人在10天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30%

2、中标人完成项目整体基础路面开挖的80%以及项目所有路灯安装的60%,采购人在10天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30%

3、中标人完成整体项目后,采购人在10天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20%

4、整体项目验收合格并完成结算后,采购人在10天内向中标人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

5、剩余结算总价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在一年质保期满后,采购人在10天内向中标人一次性无息付清。

:付款时间为甲方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政府支付部门审查时间。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1年12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石排分局

地  址:东莞市石排镇

联系方式:0769-86555011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政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市民服务中心)411室

联系方式:0769-228818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俊平

电  话:0769-22881803

广东政通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0日